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条件)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依据 |
程序公开 |
行政处罚方式 |
行政决定日期 |
1 |
俞X华 |
非法采砂 |
婺水罚字[2022]01号 |
《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一条。 |
2022年1月14日本机关予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经批准在沱川乡朱锦桥上游河段进行河道采砂作业,共采砂石混合料24车。 |
没收违法所得7200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2022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