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江西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3号)、《上饶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饶府发上饶市县机构改革方案>[2015]10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对截止于2019年12月31日,所有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8件,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7件,现予公布。
2020年12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