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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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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62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意见饶府办字202060,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遇到的痛难点问题,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经政府研究,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效率

        1.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和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加快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实行力度。加大对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培训力度,提高各有关单位对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审批环节操作流程熟练度,进一步提高项目在线审批效率。发改委牵头,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工作。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202012月底前制定相关改革举措并实施。住建局牵头,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202012月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住建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抓紧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按照省部署,202012月底前,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各类空间规划数据衔接和整合,加快形成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自然资源局牵头,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运用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对工程建设项目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人防测量和不动产登记阶段测绘等实施“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互认”,202011月底前完成,并抓紧部署推进至用地、规划、施工等各阶段。自然资源局牵头,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手续和审批条件

        6.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省部署,围绕便利企业生产经营、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等及时取消有重复权限审批情况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审批下放承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组织好上下衔接,及时制定、公布下放及承接方案,明确下放事权范围和管理层级。县政府办(政务服务办)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开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专项清理行动。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深入整治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着力整治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垄断性服务领域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2020年11月底前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列出台账并逐项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发改委、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住建局、局、卫健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简化诊所准入程序。研究取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诊所的限制,将诊所设置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举办诊所的,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跨行政区域经营的连锁化、集团化诊所由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备案。卫健委负责)

        9.按照省部署,通过在线审批等方式简化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文广新旅局负责)

        10.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维修、保险、报废等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提升机动车流通透明度。按照省部署,202011月底前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登记注册地设置的不合理规定,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购入机动车交易登记手续。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按照省部署,新能源汽车实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一次申报、一并审查、一批发布”,企业依据产品公告即可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按照省市部署,开展企业登记“一照多址”改革。支持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市场监管局负责)

        13.在确保食品安全前提下,鼓励合理放宽对连锁便利店制售食品在食品处理区面积等方面的审批要求,探索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为备案。按照省市部署制定出台相关改革举措。市场监管局负责)

        14.结合婺源实际,积极开展商户牌匾及城市照明设施标准化建设。202012月底前完成。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15.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适当降低向小微商户收取的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和条码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手续费,严禁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按省部署推进。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前提下,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适当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频次。严厉查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由资质认可机关依法取消其资质。按省部署推进。卫健委负责)

        17.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代替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202012月底前实施。住建局、财政局牵头,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银监组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

        18.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鼓励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引导外贸企业研发适销对路产品,创建自有品牌,充分利用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鼓励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出口转内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全对外贸易会商协调机制作用,协调解决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商务局牵头,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按照省部署,推行以外贸企业自我声明等方式替代有关国内认证,对已经取得相关国际认证且认证标准不低于国内标准的产品,允许外贸企业作出符合国内标准的书面承诺后直接上市销售,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局牵头,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按照省部署,积极对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提供服务市场监管局牵头,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21.按照省部署,推动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将相关考试培训内容纳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证培训,驾驶员凭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交通运输局、人社局牵头,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进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按照省部署,便利兽医相关专业高校在校生报名参加考试。农业农村局牵头,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进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实现考试报名、缴费“一网通办”。202011月底前实施。人社局、住建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快推动劳动者入职体检结果互认,避免手续过于繁琐、重复体检,减轻求职者负担。按省部署推进。人社局牵头,卫健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按照省部署,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区域在线核验,鼓励跨区域职称互认。人社局负责)

        26.探索“共享用工”模式。人社部门探索搭建“共享用工”网上平台,建立“共享用工”信息库,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拓宽劳动者就业渠道,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研究制定规范“共享用工”发展政策,依法保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共享用工”健康发展。按省部署推进人社局负责)

        27.简化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无需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按省市部署推进。(县人社局负责)

        28.健全就业帮扶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中型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见习岗位;将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纳入见习补贴范围。鼓励创新举措,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在婺就业创业。(县人社局牵头,县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引导“地摊”经济发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保障安全卫生、不损害公共利益等条件下,坚持放管结合,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合理引导流动商户进店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利用商业广场开展促销活动。按省部署推进。局牵头,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抓紧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202011月底前完成。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支持发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鼓励实体医疗机构开展常见病和慢性病患者在线随访和复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省部署推进。卫健委、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2.按省部署,推进创新型第二类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3.支持智能网联汽车驾驶测试和示范应用。督促封闭场地向社会公开测试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推动实现封闭场地测试结果通用互认。简化测试通知书申领及异地换发手续,对测试通知书到期但车辆状态未改变的无需重复测试、直接延长期限。在条件成熟的特定路段区域,探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按照省市部署推进。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按照省部署,降低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申请条件,压减资质延续和信息变更的办理时间。自然资源局负责)

        35.拓展新业态应用场景。围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鼓励通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等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2020年底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发改委牵头,工信局、住建局、委网信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机制。推动公共交通、路政管理、医疗卫生、养老、用水用电用气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开放。2020年11月底前建立相关措施,12 月底前有序开放一批数据。县电子政务办、县发改委、县政府办(政务服务办)委网信办牵头,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县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37.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依托江西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进一步完善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优化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开办服务,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不断缩短开办时间、降低开办成本。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商业银行等服务领域加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办(政务服务办)牵头,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税务局、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按省部署推进。市场监管局负责)

        39.按照省市部署,探索推进“一照含证”改革。通过统一证照申办、集中并联审批、统一加载证照信息,实现一张营业执照涵盖所有许可证信息的改革目标,做到办营业执照“最多跑一次”,办理许可证“一次不跑”。市场监管局牵头,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0.按照上级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的统一部署,抓好取消或调整为免费公告事项的贯彻落实。县政府办(政务服务办)牵头,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1.按照省统一部署,落实好“跨市通办”相关工作,并积极推进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实现“跨县通办”。县政府办(政务服务办)牵头,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2.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全面梳理涉税事项,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对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除了能通过互联网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受理外,全部实行“窗口办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0年底前完成。税务局负责)

        43.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强化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202012月底前实施。税务局牵头,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4.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效率。按照省部署,配合完善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举措,加大政策宣传,引导申请人自行网上办理商标注册及相关后续业务。市场监管局负责)

        45.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应退税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依托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分阶段实现对担保品登记状态信息的在线查询、修改或撤销。202012月底前完善相关举措。县人民银行牵头,发改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县银监组、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6.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快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开展银行保险合作,试点推广信用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县人民银行牵头,政府办(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47.加强组织领导。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降成本优环境领导责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高位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发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8.建立健全政策评估机制。建立对重大政策开展事前、事后评估的长效机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研究咨询机构的评估力量,以政策效果评估为重点,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估方法,多角度多元化进行政策评估,及时评估政策收益与政策成本,将政策评估结果作为政策制定实施的重要依据。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9.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健全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制度,使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反映问题、解决困难的渠道更加顺畅,完善企业服务体系。依托“江西12345”全省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0.抓好惠企政策兑现。依托“赣服通”平台,梳理公布惠企目录清单和服务指南,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各有关部门出台惠企措施时要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鼓励各有关部门依托“赣服通”惠企服务专区、办事大厅“政策兑现窗口”,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便捷的服务。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代办窗口,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强化“阳光办理”,真正打通惠企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本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聚焦市场主体需求,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要主动加强与省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发改委要建立任务台账,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实行销号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相关落实情况于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发改委。

        文件解读地址:http://www.gdfs100.com/jxwy/zcjd/202104/11d59cb106604c69b519d8de246493e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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