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调整“雨露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赣乡振综字【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年初县本级资金预算安排,依据乡(镇)上报人员名单及县乡村振兴局的审核结果,现将2022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48万元及中央资金2.07万元下达县乡村振兴局,用于发放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局国库集中支付至乡村振兴局财政惠民资金代发户,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财扶【2021】2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请各乡(镇)政府、蚺城街道办按相关要求及时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补助资金发放名单在村委会或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进行公示公告,并在省办系统中录入信息。
附件:1、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申报汇总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