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一、项目审批的请示文件2份;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质单位编制)2份。
附件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经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不调整的改建、扩建项目除外);
(二)节能审查意见(国家规定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除外);
(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审批条件:1、申报材料齐全;2、符合受理权限规定;3、符合有关法律规和相关政策。
办理程序:受理—初审—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审批
收费标准:免费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可研批复不包括专家论证、完善文本的时间)
窗口经办人:齐鹏、汪建美、胡美红、汪秀云、汤璟婷
窗口电话:0793-7350769
监督电话:0793-735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