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婺源生态环境局2022年7月1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1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3-5261369
邮箱:wyhbj906@163.com
通讯地址:金庸大道南侧生态环境局院内
邮编:333200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江西龙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项目 |
婺环评字(2022)13号 |
2022-07-12 |
2 |
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赣皖界至婺源段龙腾服务区加油站项目 |
婺环评字(2022)14号 |
2022-07-12 |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