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办字﹝2019﹞37号
中共赋春镇委员会办公室 赋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
中共赋春镇委员会办公室 赋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上饶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和《365bet开户网站_365bet充值方式_有人被365黑过钱吗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河湖保护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结合全镇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大美上饶、最美乡村婺源,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境内河流湖泊(含水库)继续深化实施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镇境内河流主要有3条河流及24座小(二)型水库建立河湖名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水和谐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既要满足赋春经济社会发展对河流资源合理开发的需求,更要满足维护河流库塘健康的基本需求。
(二)坚持以党政领导为主,多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的实际情况,实行一河(湖)一策,因河施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城乡,加强区域合作,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合理开发河流资源。
(五)坚持依法管理。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六)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创新符合我镇实际的管理模式,利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先进的管理手段,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创建水生态文明的美丽赋春。
四、主要目标
将“河长制”组织体系覆盖到各村、组,确保我镇境内的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5%,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主要地表水达标率8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显着提升河流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和保护河湖环境质量,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五、组织体系
(一)完善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由行政区域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河流所经村组织为责任主体,设立村河长,村组(社区)设专管员或巡查员、保洁员。
设立河长办公室。河长办公室主任由本级党委副书记担任。
(二)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三)河长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
六、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湖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严格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河湖资源,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与河湖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及“水效领跑者”行动。健全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三)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污染防治及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入河湖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加强河湖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开展重点河流重金属污染治理。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最美乡村建设。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完成打造一批“流域综合治理、保障生态安全;因地制宜治理、注重生态景观;挖掘人文资源、助力城乡旅游;推进产业转型、实现生态富民”的示范河流。
(五)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开展河湖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建立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严格控制、逐步减少采砂船舶(机具)数量和年度河道砂石开采总量。加强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
(六)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河湖健康评价体系。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纳入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网格化、全方位河湖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完善河湖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湖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河湖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七、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湖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严格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河湖资源,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与河湖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及“水效领跑者”行动。健全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三)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污染防治及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入河湖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加强河湖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开展重点河流重金属污染治理。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最美乡村建设。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完成打造一批“流域综合治理、保障生态安全;因地制宜治理、注重生态景观;挖掘人文资源、助力城乡旅游;推进产业转型、实现生态富民”的示范河流。
(五)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开展河湖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建立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严格控制、逐步减少采砂船舶(机具)数量和年度河道砂石开采总量。加强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
(六)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河湖健康评价体系。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纳入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网格化、全方位河湖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完善河湖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湖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河湖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把推行河长制,保护河湖健康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狠抓工作落实,抓紧完善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河长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督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建立联席会议、问题督办、信息通报、考核问责与激励、工作验收等相关制度,保障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各级河长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全面落实“河长制”考核制度,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湖管理与保护河长制考核评价体系。
(三)整合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确保河流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项目的建设,同时积极探索人水和谐发展的道路。
(四)强化监督引导。在河湖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发动社会志愿组织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意识。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镇级总河长及镇级河长名单
中共赋春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印发
附件:
赋春镇镇级河长名单
序号 |
河长姓名 |
河长职务 |
所管河湖 |
河长类型 |
手机号码 |
备注 |
1 |
张华军 |
镇党委书记 |
镇域范围内所有河、水库、山塘 |
总河长 |
1387934995 |
|
2 |
罗进军 |
镇长 |
镇域范围内所有河、水库、山塘 |
副总河长 |
13767341858 |
|
3 |
程林峰 |
党委副书记 |
甲路、胡家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3970383713 |
|
4 |
庄 航 |
党委副书记 |
严田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7879302170 |
|
5 |
顾时良 |
人大主席 |
赋春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3970383713 |
|
6 |
程茂林 |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
游汀、新田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3870357592 |
|
7 |
方烈涛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虎溪、排前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3970342628 |
|
8 |
方观乐 |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
臧坑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3507934653 |
|
9 |
余林丹 |
党委委员、组织员 |
林塘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5079330058 |
|
10 |
何 伟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长溪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5979391318 |
|
11 |
程友财 |
人大副主席 |
对坞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3879339032 |
|
12 |
吴细琴 |
副镇长 |
盘坑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3879393429 |
|
13 |
俞玄保 |
副镇长 |
湖山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3870307840 |
|
14 |
吴竹仙 |
镇司法所长 |
岩前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3870378133 |
|
15 |
韩日红 |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
冲田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5079331058 |
|
16 |
程大纲 |
正科级干部 |
洪家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3970313183 |
|
17 |
程晓燕 |
副主任科员 |
长降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镇级河长 |
15270529615 |
|
赋春镇村级河长名单
序号 |
河长姓名 |
河长职务 |
村名称 |
所管河湖 |
手机号码 |
备注 |
1 |
吴忠华 |
赋春村书记 |
赋春村 |
赋春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576382246 |
|
2 |
齐新忠 |
冲田村书记 |
冲田村 |
冲田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507930967 |
|
3 |
江海莲 |
虎溪村书记 |
虎溪村 |
虎溪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879379978 |
|
4 |
潘接琴 |
林塘村书记、主任 |
林塘村 |
林塘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8279385969 |
|
5 |
戴海文 |
岩前村书记、主任 |
岩前村 |
岩前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5180327630 |
|
6 |
张勇亮 |
胡家村书记、主任 |
胡家村 |
胡家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5079331312 |
|
7 |
朱文强 |
新田村书记 |
新田村 |
新田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970324222 |
|
8 |
程发兴 |
长降居委会书记 |
长降居委会 |
长降居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870357836 |
|
9 |
戴永红 |
甲路村书记 |
甲路村 |
甲路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970362728 |
|
10 |
张红来 |
游汀村书记 |
游汀村 |
游汀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979315248 |
|
11 |
戴向阳 |
长溪村书记 |
长溪村 |
长溪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755377598 |
|
12 |
洪兆林 |
湖山村书记、主任 |
湖山村 |
湖山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5079368688 |
|
13 |
方锦生 |
盘坑村委会书记、主任 |
盘坑村 |
盘坑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870328018 |
|
14 |
李其良 |
严田村委会书记 |
严田村 |
严田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755322769 |
|
15 |
汪庆云 |
臧坑村委会书记、主任 |
臧坑村 |
臧坑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879387675 |
|
16 |
余华贵 |
排前村委会书记 |
排前村 |
排前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479307433 |
|
17 |
洪根法 |
洪家村委会书记、主任 |
洪家村 |
洪家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576399609 |
|
18 |
朱金旺 |
对坞村委会书记、主任 |
对坞村 |
对坞村委会所有河段、水库、山塘 |
138793726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