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饶 市 公 安 局
饶公字〔2017〕17号
关于表彰全市公安机关“210工程”建设
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公安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自公安部开展“210工程”建设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公安部、省厅部署,在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210工程”建设为抓手,在经费保障、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应急保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市公安局决定:
一、授予以下4个集体“全市公安机关‘210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德兴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上饶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万年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余干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二、授予以下14名同志“全市公安机关‘210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邓文俊 市局信州分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邹 怡 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科员
郑锦森 上饶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林 超 玉山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科员
张 琼 横峰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科员
许关英 弋阳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科员
徐 超 铅山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科员
潘风鸣 德兴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张 敏 365bet开户网站_365bet充值方式_有人被365黑过钱吗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吴新龙 万年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
吴 斌 余干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科员
王 雳 鄱阳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科员
程文忠 上饶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主任科员
蒋贞渝 上饶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科员
上饶市公安局
2017年2月22日
上饶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7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