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
根据省、市工信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排查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文件精神 ,为做好2020年全县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落后产能排查和淘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开展落后产能排查
各地要每个季度对本辖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落后产能开展一次排查,建立季度排查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落后产能排査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排査工作不遗漏、不留死角。在排查中发现的落后产能,要责成企业停止生产,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要求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并限时拆除。
二、落后产能界定标准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落后产能界定标准为:
(一)钢铁行业
1、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生产用高炉(其中锰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200立方米及以下铸造用生铁高炉(其中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铸造用生铁高炉为100立方米及以下)
2、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3、30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
4、化铁炼钢
(二)水泥行业
1、干法中空窑(生产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水泥机立窑,立波尔窑、湿法窑
2、直径3米(不含)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生产特种水泥除外)
(三)平板玻璃行业
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
三、有关要求
1、各地在排查时要做好排查记录,认真填报《落后产能季度排查情况表》。并于每季结束后的次月8号前,将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落后产能季度排查情况表》PDF格式发至县工信局邮箱;未排查到落后产能的要进行零报告。联系人:程丽宏,电话:7363115,邮箱:wyxgxw@163.com。
2、在排查中发现的落后产能以及落后产能生产线在彻底拆除后,均要在设区市工信局网站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落后产能季度排查情况表
附件
落后产能季度排查情况表
(2020年第 季度)
填报单位(公章):
行业 |
企业名称 |
落后产能生产线 |
钢 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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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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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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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批准上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