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吕军
副组长: 县政府副县长 杨杰
成 员:
县工信局局长 高国庆
县住建局局长 夏 剑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叶茂根
县市管局局长 胡万国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 靛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詹德源
县城管局局长 李五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炳琴
县水利局局长 王 伟
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俞新海
二、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县工信局 高国庆
副组长:县住建局 章 岗
县生态环境局 王永红
县工信局 胡九斤
县市管局 戴 宁
成 员: 县自然资源局 汪季伟
县公安局 江鹤翔
县城管局 胡革新
县交通运输局 余幸福
县水利局 朱利华
县城投公司 洪 威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对未办理生产资质的预伴混凝土搅拌站(点)和住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搅拌依法清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未环评审批,废水废渣排放不符合要求,“三封闭”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依法清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规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规划和用地的管理,对未经规划和用地审批的违规擅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进行依法查处;
县公安局:在规范管理中,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妨碍规范管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县市监局:负责对违规出售混凝土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依法清理, 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并拆除;
县城管局:负责对本部门领域内管理的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违规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进行依法清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并拆除;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本部门管理的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 进行依法清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并拆除;
县水利局:负责对本部门管理的水利领域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 进行依法清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并拆除;
县城投公司:负责对本公司管理的投资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 进行依法清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并拆除;
县工信局:联合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管局等部门共同做好现场搅拌、环保、资质、土地、规划、工商登记等规范管理工作。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点)规范管理涉及的乡镇(街道办、园区)所属区域,乡镇履行属地责任,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规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