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民政重点工作计划
(一)聚焦政治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切实增强政治领导能力。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特别是要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民政干部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民政干部领导能力、策划能力、执行能力、反思能力“四大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发队伍始终保持阳光的心态、向上的常态、奋斗的姿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增强适应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高民政政策和决策质量。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具体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二)聚焦全面小康,以补齐保障性扶贫措施短板为重点,切实增强民政兜底保障能力。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大力实施民生工程中由民政部门负责实施的事项。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580元/月,人均补差提高到380元;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40元/月,人均补差提高到255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55元/月,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50元/月。有序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落实城乡低保按户保障、提高户均保障人数、常补对象比例要求,全面推行低保申报制改革,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施保。加快居民家庭收入财产核对平台建设,加大公积金、金融、证券等信息跨部门互通,并纳入信用体系建设范畴,不断提高救助对象数据录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精准识别、精准救助水平。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衔接,探索县域内困难群众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扎实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扶贫工作,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赣发〔2018〕7号),牵头做好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等重点人员的救助帮扶工作。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城镇贫困群众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政策,引导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企业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公益基金、组建慈善救助机构、开展网上网下众筹救助等活动。推动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急难型困难群众实行“先行救助”。统筹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加大供养机构资源整合力度,大力提升失能护理服务水平,有序推进规模小、能力弱、供养人数少、设施陈旧的养老院转型。进一步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部门协调、信息共享等机制。
(三)聚焦灾害应对,以防灾减灾示范单位创建为重点,切实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机制体制改革,切实转变重救灾轻防灾减灾观念,把工作重心从应急救灾逐步转到日常防灾减灾上来,全面减轻灾害风险,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理念和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乡、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继续推动农房保险工作,进一步提高赔付率。高效有序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工作,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统筹抓好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
(四)聚焦强军目标,以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根本,切实增强服务国防建设能力。落实军人荣誉有关政策,健全军人入伍、立功和执行重大任务等奖励优待措施,大力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一次参军、一生光荣”的浓厚氛围。全面落实优抚对象保障政策,进一步提高抚恤补助标准,积极推动和落实“两红人员”保障政策。深入推进优抚对象服务网络建设,加大“优抚之家”创建力度。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巩固安置政策“清零”成果。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量化评分办法,提升指令性安排工作的政策刚性和岗位质量,保障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优先优质就业。全面开展退役士兵定向订单定岗式培训,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加强拥军支前工作,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五)聚焦供给侧改革,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突破,切实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着力健全敬老抚幼助残的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认真开展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养老服务县乡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激励导向机制,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政策。以“保安全、优服务、补短板、建机制”为重点,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补齐安全底线短板,推动养老服务向高质量高效益发展转型。新建、改扩建一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进一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重。继续推进医养结合试点,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条件,支持养老院开设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或签订医养合作协议。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扎实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时间银行”等城乡志愿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建立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互相配合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进一步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全面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落实老年人有关社会优待政策,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管理。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建立慈善捐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规范管理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工作,优化站点布局,拓宽销售渠道,改进服务质量,选优配强队伍,不断做大福彩销售总量。
(六)聚焦乡村振兴,以“三社联动”为抓手,切实增强社区治理能力。着力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依法规范实施第十届村(居)委会选举操作,稳妥应对和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确保圆满完成本届村(居)委会选举任务。全面部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在换届选举结束后尽快颁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赣办字〔2018〕4号),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新型社区治理体制,不断完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治理机制。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民主,推动基层治理向社区网格延伸下移,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的基础。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继续推进“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整合民政资源,开展绿色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优抚之家、留守儿童之家共建活动。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农村“五老”的积极作用和村规民约的治理作用,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协商民主、脱贫攻坚、社区治理以及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三同步”,提高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的质量和成效。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政策,加强社工教育培训,提升社工师个数。深入实施《志愿服务条例》,发展壮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统一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志愿服务信息记录。深化矛盾问题排查化解,抓好初信初访办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完善信访复查复核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非正常访、集体访处置,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着重强调的是,要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和乡镇服务能力建设中。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完成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推进,坚决遏制乱埋乱葬的现象。要把提高遗体火化率作为推进绿色殡葬建设工作的主攻方向。要鼓励和引导群众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格位存放及骨灰撒散等节地环保方式安葬骨灰。进一步完善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机制,推行以奖补、减免或直补为主要内容的激励办法和惠民政策。对“三沿六区”还存在乱埋乱葬坟墓的现象要进行根本的整治,对成片乱埋乱葬坟墓,要采取植树、种草等遮挡、覆盖措施,融入周边自然环境;对零星坟墓或无法遮挡的坟墓,要迁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或指定的集中安葬点;对毁林、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的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的,要坚决依法拆除。要进一步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又要满足群众文明祭祀需求。
(七)聚焦标准化建设,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为目标,切实增强专项事务管理能力。贯彻落实即将颁布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市辖区设置标准》。完善地名普查成果,推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启动标准地名词典、地名图和地名志、政区地名、红色地名、古色地名等系列地名书籍的编制工作。做好跨界自然地理实体普查及接边工作。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深入推进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完成年度省界、县界、乡界联检任务,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要继续推进救助管理、儿童收养、婚姻登记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提高民政发展质量。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活动,完善动态管理和监测机制,加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开展孤儿区域性机构养育,推动儿童福利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完善儿童收养寄养评估、入院前寻亲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儿童收养工作。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加大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和落户安置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婚姻登记场所标准化建设,探索跨区域婚姻登记等便民服务举措。
(八)聚焦强基固本,以夯实基层基础为保障,切实提升民政履职能力。推动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婺办发[2017]22号)文件落地,力争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人员配置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各地以创新思维不断探索有效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路子。按照职责准、责任清、情况明、质量高、作风实、内务好的要求狠抓机关基础工作,提升民政机关基础工作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政务办公平台、“数字民政”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提升统计人员能力,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切实把惠民政策宣传到基层、宣传到群众,展示党和政府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上所做的努力和显着成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社会福利中心(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等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