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了积极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对全镇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清华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制定《清华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文件起草过程
清华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情况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最终形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文件制定的执行标准
特重大事故判定标准为:
(一)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故;
(三)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其它性质特别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文件明确“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列明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具体的责任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组织机构分别是指挥部、办公室、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物资通讯电力保障组、治安保卫组、事故调查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和后勤保障组,指挥部具体承担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他组织机构分别负责现场事故抢救的具体部署、事故现场的救护和清理、救灾物资的供应、事故调查处置等工作。
(二)工作步骤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各村(居)、企业、事业单位、知情者迅速将事故发生地、受害程度等有关信息上报镇政府值班室、派出所;
2、镇政府值班室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指挥部;
3、总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按本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开展抢救工作;
4、指挥部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村两委领导,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抢救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5、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6、善后处理组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7、宣传报告组及时开展宣传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在制定本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下一步将对辖区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排查,将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梳理、报备,做好事前预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行定期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