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持续改革创新,筑牢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风险,扎实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促进就业创业
(一)努力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贯彻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新一轮政策,政府促进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确保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新一轮政策调整,全年新增安排担保基金1亿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推进双创28条、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16条等各项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
(三)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稳妥有序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等活动,选拔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2000名,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等政策落实。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提高就业扶贫精准度。开展就业援助专项行动,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根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专项职业培训行动,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创新培训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扩大“一网五点”监测范围,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制度,健全失业风险预警和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努力防范失业风险。
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进一步落实“助保贷款”政策,推动工业园区企业参保。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和发放。
(七)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制定完善和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到位,全面推进职业年金制度体系建设。积极策应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巩固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政策,探索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办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八)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八统一”的要求,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标准和市级统筹管理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首批试点工作。配套推进“三医联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医保定点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强化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九)加大工伤保险工作力度。完善工伤保险的费率机制。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制度建设。
(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多措并举增强基金支撑能力。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和预测预警,防控基金运行风险。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开展社会保险审批审核风险防控和医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整治,适时扩大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范围,强化非现场监督。
(十一)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实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整合社保业务经办资源,全面推进“五险统征”。加大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建设力度,争取实现11个设区市全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双向互通。加快与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对接,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符合转诊规定人员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三、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加强专业人才技术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实施各项重大人才工程,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政策。实施急需紧缺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健全引才工作常态化机制,举办高层次人才(北京)专场招聘会,力争全年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600人。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和研修资助。推进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落实。扩大博士后设站规模,加大博士后招收和培养力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和“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
(十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及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等意见,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创新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深入实施“技兴赣鄱”专项行动,组织“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开展技工院校示范校、校企合作示范校、特色专业建设。做好中华技能大奖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赣鄱工匠”、“能工巧匠”的评选表彰工作。立足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妥善做好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的后续工作。改革完善鉴定评价方式,加强技能鉴定监管,提升鉴定服务水平。
(十四)加大引进外国人才工作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引智项目,启动建设外国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引进外国人才渠道建设。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创新外国人才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推进“两证合一”,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开展“庐山友谊奖”评选表彰活动。严格出国(境)培训监督管理,科学设置出国(境)培训项目。进一步完善“一村一品”示范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发展。
(十五)加强人事考试管理。从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政策法规、提高技术水平等多个层面综合施策,主动预防化解考试安全风险。严肃考风考纪,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人事考试任务。推行电子化考试试点,推进人事考试指挥中心建设。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十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贯彻落实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资格评定办法。改进考录工作,进一步加大分类分级考录力度,科学合理设置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加强机关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表彰奖励工作。扎实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深入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十七)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慎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改革试点,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职员制度。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审定和聘期考核工作。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健全岗位动态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赣江新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十八)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国家部署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实行分类评价。推进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改革,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常态化评审。调整职称外语政策,对职称外语不作统一要求。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在自主评审单位中开展评审结果事后备案试点工作。
(十九)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深化军转安置制度改革。巩固安置质量,完善安置办法,确保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加强政法部门接受安置军转干部工作。完善军转安置任务与机关绩效考核等相挂钩办法。加强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工作。改进军转教育培训工作,探索开展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医疗专项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关爱活动,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持续稳定。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二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公务员分类改革后工资政策。做好公务员工资水平试调查工作。全面推开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二十一)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政策,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差异化改革试点。科学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做好工资指导线年度发布工作。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二)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认真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的风险隐患。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推动出台《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二十三)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进工业园区调解组织和乡镇街道调解平台建设,探索在工业园区建立仲裁委员会、设立派出庭。开展评选“示范仲裁院”活动,完善仲裁办案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仲裁队伍建设。
(二十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抓好重大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监管工作。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善“两库”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依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
(二十五)积极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加大对农民工的维权保护力度。推动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快制定家庭服务业行业标准。
七、加强基础性工作和自身建设
(二十六)统筹推进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切实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的落实。大力实施“五大扶贫行动计划”,全力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精准脱贫攻坚战。抓好“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工作。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推进“阳光政务”平台和基层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二十七)推进信息化人社建设。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推进以跨省异地就医系统、“多险合一”、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系统为重点的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强人事人才领域的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3100万人,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开通102项,开通率达100%,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二十八)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