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9号),进一步做好我省技工院校招生工作,优化我省职业教育结构,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现就我省技工院校纳入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开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级工班)招生全部纳入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学校招生资格审批认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等管理权限不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管理平台的数据标准,编制技工院校招生代码。技工院校原则上应在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招生院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录取。
二、技工院校与中高职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宣传、技工院校招生纳入初高中毕业生升学率及办学业绩考核指标。各部门、各学校不得人为干预、设置障碍,确保学生自愿报名、自由选择。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放学校录取管理、计划管理、数据校验、数据统计、数据提取使用等功能权限。各技工院校必须按照管理平台的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标准,按时、准确上传各批次学校录取新生信息,建立新生录取数据库。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招生录取数据的审核和维护工作。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由省教育厅负责做好平台的技术处理和衔接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提供纳入平台所需的技工院校相关信息。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着力做好属地技工院校招生工作。
五、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统筹协调推动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力度,推广校园开放日、招生咨询会等活动,增强宣传效果,吸引各类群体就读技工院校。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