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办字﹝2020﹞16号
中共太白镇委员会办公室 太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太白镇2020年村级目标管理考核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现将《太白镇2020年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组织执行。
中共太白镇委员会办公室 太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太白镇2020年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村级“两委”班子战斗力和服务能力,规范村级干部队伍管理,调动村级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提高执行力,为太白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党委、政府为主导、坚持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办法,注重实干、激励发展,坚持以勤廉为标尺、以公认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科学考核评价村级班子工作实绩。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村(居)“两委”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太白镇村(居)“两委”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它镇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
三、主要内容
(一)考核方式
根据本方案,考核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头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实行一年一方案,一年一考核,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提交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二)考核内容
基础分为1000分,具体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为:
1.党的建设(60分)
(1)“两学一做”常态化和主题教育方面10分。按时按质开展,少1次扣2分;已开展但会议记录、开会程序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每月将会议记录、图片上报到镇党建办,每少1次扣1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没有开展的扣5分;已开展但程序,会议记录不齐全的扣2分。
(2)党员发展工作5分。如给了党员发展指标而没有发展党员的扣5分;发展程序不到位的扣2分;入党积极分子不符合的扣2分;材料不齐全的扣1分。
(3)党员教育管理工作5分。没有党员微信群的扣2分;有党员违法违纪受处分每例每人扣2分。
(4)党费收缴及困难党员捐款工作5分。未按时足额收缴党费的扣3分;未按标准收缴困难党员救助金的扣2分。
(5)人才工作10分。每次人才摸底调查有漏报的,每人每次扣2分;报送不及时,材料不完善的每次扣1分。
(6)远程教育工作5分。
(7)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15分。按党建标准化“6+1”的要求做好各项台账。工作台账做的好的得15分,较好的得10分,差的视情况打分或不得分。
(8)材料报送工作5分。按要求按质量报送各项材料,每少报送一次扣2分,报送材料不合格扣1分。
2.纪检监察工作(60分)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10分。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5分,扣完即止。
(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务、财务公开要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全年总共10分,未按要求公开每次抽查检查到扣2分。
(3)完善村级监督,村级纪检员每月上报三重一大和问题线索材料10分。村级纪检员不正常履职扣2分,未及时上报材料每次扣0.5分。
(4)廉政文化宣传5分。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10分。发现1次扣5分,扣完为止。
(6)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和部署,确保政令畅通(10分)。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被督察通报、影响全镇大局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7)全面配合落实镇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的计5分。
3.人大工作(20分)
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工作得20分。
4.宣传、统战工作(40分)
(1)党报党刊征订工作。未按要求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工作扣5分。
(2)及时处置舆论事件10分。发生一起负面舆论事件按层级扣分,国家级扣10分,省级扣5分,市级扣3分,县级扣1分。
(3)意识形态工作10分。
(4)文化体育活动及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创建5分。
(5) 民族宗教工作10分。
5.社会稳定工作(80分)
由综治办、司法所提供考核依据和结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被“一票否决”的得0分。
6.安全生产工作(20分)
由企办提供考核依据和结果。如果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含交通事故和县重点项目施工事故),则取消评先资格;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每例扣10分;协助企办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好督促、巡查工作,未配合工作的每次扣5分;对违规生产企业要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5分。
7.武装工作(20分)
(1)完成民兵训练任务、民兵点验率达标的得10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完成镇下达的征兵送检合格任务数得10分,每少一例扣5分。
8.退役军人工作(20分)
由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考核依据和结果。
9.群团工作(20分)
(1)工会工作3分。
(2)共青团工作3分。
(3)妇联工作3分。
(4)科协工作3分。
(5)关工委工作3分。
(6)老体协工作5分。
10.农业农村工作(70分)
(1)落实耕地保护,有效遏制耕地抛荒,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得2分。
(2)按时按质完成农业各类报表、统计调查工作得2分,迟报、漏报每次扣2分。
(3)做好动物防疫工作5分。
(4)做好冬种油菜工作,完成任务得10分。
(5)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质量事件得5分。
(6)完成茶叶秋挖及新增有机茶种植任务面积,得5分。
(7)落实防汛责任人及防汛物资得5分。
(8)辖区内山塘水库坝面、溢洪道清理达标得5分。
(9)落实山塘水库禁止化肥养鱼工作得5分。
(10)抓好林政管理,杜绝林业刑事案件发生,无盗(滥)伐林木现象得10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
(11)村域内无森林火灾火警(起火点)发生得10分,每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火警)扣5分,发现火警火灾处置不积极及时的加扣5分。
11.村(居)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30分)
由农办提供考核依据和结果。
12.土地建设规划管理(80分)
(1)土地资源管理20分。发生乱挖山场或损毁农田土地300平方米以下的每起扣5分;乱挖山场或损毁农田土地面积300(含)平方米以上的每起扣10分,超过500平方米的每起扣20分,并对支部书记进行问责。
(2)两违防控工作40分。各村(社区)今年“两违”工作有布置、有安排且落实专人负责,全年不少于4次,每少1次扣2分,未落实专人负责的扣5分,扣完为止;按工作需要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少一次扣1分;对辖区内日常用地审批、房屋建设情况实行巡查监管,因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超面积的、超高的、擅自乱搭乱建的,不符合徽派建筑风格的每起扣10分,未批先建的、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建筑超层的每起扣20分。
(3)继续做好年度宅基地管理工作10分。
(4)积极做好土地和房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10分,村(社区)未先行调解矛盾纠纷直接上报的扣5分。
13.村庄整治及清洁卫生工作(40分)
由负责科室提供考核依据和结果。
14.民政工作(50分)
(1)做好优抚、救济、五保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做好年审和评议申报工作得5分,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民政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得5分。对不符合五保条件仍为其申报或发现不符合仍不取消每例扣2分。
(2)抓好殡葬改革工作35分。推行绿色殡葬改革,完善公益性墓地管理得5分;年度在“三沿六区”内每发现一座新坟扣10分,未入葬公益性墓地一例扣5分,入葬一例用立碑扣2分,扣完为止。
(3)及时上报民政工作各项报表3分。
(4)民政信访调解工作2分。
15.人社、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30分)
(1)人社工作10分。按要求做好材料上报得5分;配合做好劳动人员就业、培训等工作得5分。
(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10分。按时完成新农保缴费任务得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10分。全面完成新农医参保工作得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16.村级财务管理及公共资源交易(50分)
(1)各村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行每月报账,每月底的最后一周的周一周二为报账日。在报账时村财镇代理会计应对所有支出凭证严格审核,符合财务制度的方可入账(15分)。如发生未按月报账,每发生一次扣5分。
(2)各村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私设小金库和坐支现金,严禁出现白条入账,实行村级“零招待”(15分)。如有发生,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后,扣15分。
(3)各村在项目建设和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执行,按照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的程序进行(20分)。如果违反除做出相应处理外,每发生一次扣除10分。
17.秀美乡村建设工作(30分)
区分为有建设任务的村、无建设任务的村,基础分20分,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得20分,每完成一个村点再得5分,每少完成一个扣5分。
18.精准扶贫工作(80分)
由镇扶贫办提供考核依据和结果。
19.卫健工作(40分)
由卫健办提供考核依据和结果。
20.交通工作(20分)
(1)农村公路项目建设15分。服务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因工作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2)做好区域内村级公路养护工作5分。
21.统计工作(20分)
(1)按时按质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得10分,每迟报一次扣1分,对瞒报、漏报一次扣5分。
(2)按时完成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得10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调查工作的,此项工作不得分。
22.环境保护工作(20分)
(1)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分。
(2)辖区内是否发生重大环境问题6分。属地发生当事人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发生刑事案件,该项不得分。
(3)生态示范创建4分。当年创建市级生态村成功的得2分,创建省级生态村成功的得3分,创建国家级生态村成功的得4分。
(4)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4分。分2类予以考核:①有牵头负责整改任务的村(居):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得3分(以会议记录为准),每少一个月扣0.3分,扣完为止;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牵头负责的整改工作任务的得4分,未完成的不得分;按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度、销号台账资料等的得3分,未按要求报送的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②无牵头负责整改任务的村(居),按县、镇整改办的要求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完成整改任务的,得满分;未积极配合履职的,酌情扣分。
23.综合考评(100分)
根据各村(居)落实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日常工作开展,实际工作成效等情况,由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三)加减分项目
1、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招商信息并配合协助镇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且有成效一次加5分(由书记、镇长认定),以此类推;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一个加20分【项目认定标准参照上级文件】;每完成引税额1万加1分,20分封顶。
2、因镇政府工作需要征地,由各村独立完成征地1亩加2分,2亩加4分,以此类推,20分封顶。
3、各村委会独立完成历史存量“两违”建筑、房屋拆迁任务每幢(新做房屋或目前有人居住房屋)加20分,协作完成的每幢加10分。“四拆两改”方面拆除废弃棚、房屋300平方以下加2分,300平方以上,600平方以下的加4分,以此类推。加10分封顶。(面积以镇里认定为准)。
4、旅游发展工作(10分)。(1)完成工作接待(市级以上,含副市级)且无不良影响的得5分;(2)春季旅游赏花高峰期值班且无不良影响的得5分,没有景点的村得3分。
5、集体(以证书、奖状、奖牌为准)获国家级奖每个加20分,获省部级奖每个加10分,获市级奖每个加5分,县级奖每个加3分。
6、宣传工作:在中央、省、市、县级官方新闻媒体及新浪、环球等主流网站上正面发表村级特色和亮点工作(传统风俗和景点宣传除外),每篇加8、6、4、2分,20分封顶。
7、超额完成新兵入伍任务的,每超1名加10分,未完成扣10分。
8、各村(社区)年终巡查50分。列入县对镇经济社会发展与党的建设巡查点的加20分;有环境整治任务的村加5分。
9、村两委干部不配合镇下达工作任务的,顶撞镇干部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50分。
10、为严肃会议纪律,凡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缺席每人次扣10分,迟到每人次扣5分,请假一次扣1分(镇里其他工作安排除外),县以上的会议缺席并被通报的一次扣20分。
11、村“两委”干部请假:村书记请假1天以内的需向挂点班子成员请假,请假2天以上的需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其他村“两委”干部请假2天以上5天以内的需向镇挂点班子成员请假,5天以上需向镇主要领导请假。所有村“两委”干部出县2天以上需向镇主要领导请假。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每人次扣1分。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一是实行脱贫攻坚和综治信访(含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这二项未达标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二是当年村两委主要领导受党纪政纪处分不评为先进单位。
2、考核工资计酬标准:根据考评结果,评定村干部的工资,以年终党委扩大会议研究为准。考核分为村干部核定工资额的基数,书记(含因一肩挑享受正职待遇的副主任)为考核得分的100%,副职和享受副职待遇的村干部工资不高于书记、主任的90%。
3、为了激发各单位“争先进、创一流”,年终根据各项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内容,综合评选出先进奖5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支书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
4、年终考核第一名,支部书记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排名末位的需向党委、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此目标管理考核适用于2020年度。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可根据本工作责任目标,结合本村实际,制订相应的工作目标责任制。
四、本方案由镇村(居)“两委”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太白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