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新的房屋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局机关和各部门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严格履行质量审查手续,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要认真进行核对、清理、登记,并做好交接手续。(10分)
2、要营造一个环境卫生、温湿适度、安全保密的专门性档案室,资料要排放整齐。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吸烟。(5分)
3、对全局各部门移交来的档案、资料、登记簿要及时进行分类,分部门做好整理、合卷、编目、建台帐、装订、归档等工作,做到永久性的妥善保管,同时对移交来的电子档案分科、分类、分年度注入标志后,统一存放好。(10分)
4、根据档案信息化要求,在做好纸质归档的同时,将档案资料及时录入电脑,并将原未建档的产权资料全部录入系统。所有档案资料及时进行异地备份,以防数据丢失。(10分)
5、对办理抵押、交易等房屋登记业务的,要进行查档验证后录入系统,并出具查档验证单。(10分)
6、严格按照规定,对司法部门查(解)封的权属档案,要及时进行查(解)封;对于办理丢失补证手续、动迁灭籍的房屋档案要及时整理下架。(5分)
7、对于要求查询、借用房屋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司法部门),未见局长签出的批准单,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司法部门)都不允许查询和借档。复印原始凭证的,查询人不得接触原始凭证。(10分)
8、对全局部门日常工作中需要调档的,一要做到及时;二要做到认真、细致、准确;三对档案资料注销证件、查封档、解冻档等特殊的要做好特殊的档案记录。(5分)
9、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要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10分)
10、积极启动档案利用收费工作。争取把房产档案室这个机构批下来,然后办理收费许可证,把档案利用收费工作开展起来。(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