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失公告(詹新科 詹秋莺)">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遗失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面积(平方米) |
詹新科 詹秋莺 |
住宅 |
金谷路3-66号 |
0900528 |
房屋:140.59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365bet开户网站_365bet充值方式_有人被365黑过钱吗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