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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镇头镇森林防火扑火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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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单位:

           现将《镇头镇森林防火扑火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按照《预案》做好一切防火扑火准备。

                                                    



                                                                镇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镇头镇森林防火扑火预案

        森林火灾是因野外用火、违规炼山、乱扔火种、电力、天灾引发的,因此会对山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为了能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防火扑火预案如下: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江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办法》、《江西省林政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江西省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江西省消防条例》、《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

        一、基本概况

        镇头镇现有林地面积11.1035万亩,森林面积107652.53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52172.18万亩,天保林面积24973.47万亩,商品林面积30696.71万亩,江西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5744亩,森林覆盖率83.03%,绿化率83.03%。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党委“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 ,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级预策,明确贵在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发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腰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次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挥长: 余文飞 镇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江京民 镇人武部部长

          员: 公安派出所、森林公安派出所、全体镇政府干部、卫生院、中心学校.各村﹝居﹞干部等单位

        办公室主任: 江京民镇人武部长

        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执行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全重大森林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 ,现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全乡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经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发生在县界、乡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20公顷的森林火灾、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地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水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细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教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

        五、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长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安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6、镇直单位站所主要负责人、村书记为所在单位和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 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镇、村林业部门及护林员为具体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需要紧急调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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